法人按揭贷款



用途:

向企(事)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购置其生产经营所需房产,并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按约定还本付息的贷款。


适用客户: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行业从业经验三年(含)以上,成长性较好,现金流及利润稳定增长。在主营业务未改变的前提下,因经营场所变更、产业转移或其他合理原因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企业经营年限,且原有企业近两年保持盈利;
3、有正常的资金需求,授信用途为依法购买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
4、已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或协定;
5、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本行行业信贷政策,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办理模式:

本行办理法人房产按揭业务分为为单一借款人办理模式(即借款人单独与本行办理业务)及本行与开发商合作办理模式(即本行与开发商达成开展合作意向后为多个借款人办理业务)两种模式。


期限:

最高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