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
释义
指我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人民币贷款。
用途
仅可用于并购方或其子公司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其他用途。
申请人条件
- 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 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 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
- 并购交易依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我行贷款投向的要求;
- 应当具有充足、稳定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后目标企业产生的现金收入,借款人综合收益或通过其他方式产生的现金收入;
- 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一般结算账户,保证并购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 可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期限
一般不超过7年。
注意事项
本页面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分行的公告及规定为准。